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和社会竞争力,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我校在全日制在校生中开展自考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简称“助学二学历”。即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同时,选读一个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符合毕业条件者可获得自学考试第二学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自学考试第二学历专业相应的学士学位。优点是:获取文凭快、学习费用少、考试通过率高、对主修专业影响小,就业竞争能力强。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开办院系

2.学制及学习形式
“助学二学历”无需参加入学考试。实行学年制,学制为2.5年,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学制年限1年。采用业余的学习形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
3.报名条件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助学二学历”报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2)学有余力的学生。
4.如何参加课程考试
根据江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考试计划规定,由开办院系及学校自考办组织集体报名,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每年1月及7月份的统一考试。
5.免考、免修规定
在主修专业已修读过的与“助学二学历”专业考试计划中名称相同、教学要求相同、不低于自学考试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要求的课程,可申请免考。由学生提出申请,教务处提供成绩证明,学校自考办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免考,原所获学分可以替代相应的课程学分。其他课程的免考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免考课程一般不得超过6门。
“助学二学历”的学分可适用于冲抵全日制修读专业中公共选修课程及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每个课程类别累计申请学分不得超过4学分)。
6.毕业证书发放
学生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等)后,并在主修专业修业年限内获得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经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由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给相应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校附署(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南京工程学院联合盖章、学信网电子注册)。“助学二学历”专业毕业证书与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同步发放。
7.学位授予
“助学二学历”专业的学位授予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学生在主修专业未取得学士学位,但“助学二学历”专业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可授予“助学二学历”专业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8.“助学二学历”档案
我校规定,“助学二学历”专业毕业生档案与主修专业档案一起发往用人单位。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其第二学士学位证明也随主修专业档案一起发给用人单位。
9.我校前几年“助学二学历”专业招生及毕业率
我校目前“助学二学历”有财务管理、商务英语两个个专业,在读学生百余人。开办以来,我校“助学二学历”一次毕业率高达95%以上。
10.报名程序,报名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1)学生填写《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专业入学申请表》(见网页附件)邮箱发送至qingyuli11@qq.com
(2)学生持学生证、申请表和2寸免冠照片2张到各专业承办学院综合办公室报名;

11.费用及交费时间、地点
文科类专业学费2100元/年、理工类专业学费225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2400元/年(含正常报名考试费,课程考试未通过者每门可以免费补考一次)。如有变化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交费时间、地点:报名期间办理缴费,学生报名即可交费(注:统一将学费存入学生在校财务处登记的工行卡里,学校财务处统一处理)
12.专业考试计划
(1)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D21202040)

注:如国家政策调整,按调整后计划执行。